20至21日,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考核组对我市振兴发展重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红军陪同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粤东西北办副主任张爱军一行检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心强出席座谈会并做工作汇报。
2013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后,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围绕《决定》提出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工作举措,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茂名振兴发展。去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160.2亿元,增长13.2%,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5位。人均生产总值达36063元,增长11.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0.4亿元,增长15.7%。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29.1亿元,增长17.1%,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8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0.5亿元,增长54.6%,增速位居全省第一,总量在全省排名比上年上升三位;其中工业投资完成383.8亿元,增长75.9%。
张爱军一行在检查中充分肯定了我市振兴发展工作,认为我市落实《决定》工作有力、具体和扎实,成效明显。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提出的“港、业、城”联动发展思路、推动“三大平台”建设非常贴合我省海洋发展战略,是茂名发展重大的战略转变,有利于茂名滨海城市发展格局的形成。
对下一步如何继续贯彻落实《决定》,张爱军建议我市,一要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建立相关指标体系,确保目标完成。二要继续做好海洋这篇大文章,推动“港、业、城”滨海发展,实现由工矿配套城市向滨海城市的重大转变。三要抓好项目的建设和培育,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快速健康发展。
来源:茂名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