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督导组来茂名港集团检查指导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

2014-3-24

     3月19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一督导组组长郑泰礼同志一行7人到茂名港集团检查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开展情况。市委督导组对茂名港集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并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学习,严格把关,做到边学、边查、边改,确保学习实效。

 

 


  会议由集团胡军董事长主持,梁兆基助理总裁代表公司党委向市委督导组汇报了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自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茂名港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周密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第一阶段活动内容,取得了初步效果,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一是,集团公司召开党组会议,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到了组织有保证。二是,集团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不打折扣地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是,“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一方面,规定动作做到位。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每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组织观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片;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到基层一线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并认真研究解决。另一方面,做好自选动作。开展有特色的“建言献策”和“茂名港集团进步之星”活动。通过开展好集团内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不断提高员工自身的工作能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市委第十一督导组组长郑泰礼在听取汇报后,对茂名港集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环节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吃透精神,领导带头学习,带头把关,确保学习的实效。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动作”要求,查找突出问题,上下内外征求意见要广泛,并分析问题原因,认真整改落实,做到边学、边查、边改。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尤其是加强信息反馈,要把工作中的亮点及时对外进行宣传。


  集团董事长胡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自从集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公司班子领导十分重视,分工合作,组织各自管理的团队进行分享学习,做到了带头学习,带头参加讨论,带头参加活动,起到了表率带动作用,大力推进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通过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集团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历经了一场深刻的思想政治洗礼,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与群众贴得更近,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针对下一步工作,他要求,公司党委要根据市委督导组的工作部署,加大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力度,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把“建言献策”、“茂名港集团进步之星”等自选动作做好,打造成亮点;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与基层职工一对一谈话,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困难;利用《茂名港》刊物和集团网站,加强宣传工作。在市委督导组的领导下,把教育实践活动抓实、抓具体,并做出成效、做出实效。

 

 


    市委第十一督导组组长郑泰礼,督导组成员麦卫国、邓华顺、岑奇健、吕森、焦志斌、凌继伟,茂名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军同志,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港口经营公司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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