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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茂名港集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2-1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中旬至2023年12月中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茂名港集团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7日,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一)统一思想认识,及时部署推进。巡察反馈会后,集团党委书记组织召开集团党委落实巡察反馈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通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工作的整改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集团党委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部室、各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为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研究制定《中共茂名港集团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委研究制定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各项工作部署,并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坚持严字当头,紧扣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问题、认领责任,带头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转化。集团党委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既抓好“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2024年7月印发《中共茂名港集团委员会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要求每月至少完成“第一议题”学习1次。截至2024年8月中旬,集团召开党委会议30次,并完成“第一议题”学习30次;已根据上级要求,紧扣学习重点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印发了《茂名港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截至2024年8月,已完成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二是集团党委领导率先垂范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在集团党委会等会议上领学带学“第一议题”。截至2024年8月,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完成领学3次,同时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在支委会等会议上领学带学“第一议题”。三是集团党群工作部定期汇总编发集团党委会学习内容,截至2024年8月,已编发《党委会学习资料汇编》8期;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学习教育,每季度在完成上级印发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参考学习《党委会学习资料汇编》内容,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四是集团党群工作部每季度对集团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重点检查“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各党支部均已按要求落实;集团党委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考核责任书》,将“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考核情况与其绩效挂钩。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集团党委强化责任意识,2024年以来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论述精神。二是于2024年3月制定集团关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6月成立集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小组。统筹协调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子公司有序推进各项国企改革工作任务,定期向市国资委报送量化指标采集表。三是集团已将持有的石化码头公司100%股权、滨海港务公司100%股权划转至海港股份公司(原长兴石化公司)名下,并取得了市国资委同意股份制改造的批复,现已完成股份公司工商登记名称预核准。四是2024年7月已制定实施《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五是根据工作实际,集团及下属重要子公司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管理办法、议事规则。

3.针对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2024年7月印发《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决策管理程序》《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进度管理办法(试行)》。二是2024年4-8月期间已组织6次专题学习会,加强管理人员政治思想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三是2024年3月成立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码头及其附属设施投产工作专班,3-9月期间共组织召开19次专题会,就项目投产准备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统筹推进工程实施进度。2024年5月东区油品码头及东区化工码头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7月东区化工码头附属设施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四是开发建设公司(东阁岭项目)2024年4月制订实施《茂名市滨海新区东阁岭矿区新建120万m³建筑用混合花岗岩项目(生产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作业计划方案》,倒排工期,压茬推进,过程中项目部组织参建方增加施工钻机和人员配置,加快推进东阁岭项目开采进度,至8月底项目完成场平量约113万m³,完成计划的113%,该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五是2024年3-8月期间组织各项培训4次,提高管理人员技能水平。同时精选各专业人才组建重油沥青库区项目经理部,充分发挥各专业人才优势,降本增效。六是2024年7月印发《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4.针对统筹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和数控支撑企业运营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实施《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化项目及科技创新项目保障支撑工作机制,2023年5月与武汉理工大学合作开展现场仪表自动读数手持式终端项目研发,2024年4月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项目和调度业务系统项目信息化建设工作,基本囊括“货、船、车、人”等综合物流要素信息化建设,加强港口生产管理、物流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提高集团科技创新能力。二是通过外部人才招聘、内部培养调岗方式,完成管理职能部门或单位的人员调整,优化岗位设置,为集团生产管理部、海港股份公司(原长兴石化公司)完成配备专职信息技术人员。三是开展科技创新经验学习交流,组织人员赴广州港、中科炼化等成熟港口学习调度生产流程化及信息化建设经验,形成调研报告,以此指导理清信息化建设思路,落实系统建设任务要求,及时跟踪建设进度。四是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推动企业运营工作,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加快构建现代化智慧港口,发展新质生产力。此外,2024年3月成立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加强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导。五是2024年4月开展茂名港调度业务系统项目建设工作,在2024年7月完成销售经营数据可视化系统及生产管理系统基础数据上报功能的试运营工作,实现地磅数据、库存数据等归集与展示,加强对下属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了解和管控,为科技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5.针对推进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2024年以来召开2次舆情分析研判会议并对巡察反馈存在的舆情问题进行研判分析。二是2024年5月,滨海新区信访局组织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召开会议沟通协调该事项,开发建设公司积极按照滨海新区相关部门要求,继续配合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三是集团切实加强分析研判工作,结合集团阶段性任务及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每季度召开舆情分析研判会议,做实做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到集团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

6.针对抓意识形态检查考核工作不够实的问题。一是2023年11月印发了《茂名港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方案》,并对各党支部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检查考核,各党支部已就2023年度考核检查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二是2024年7月印发《中共茂名港集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7.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一是2024年以来,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团党委会多次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及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意识。二是集团党委领导亲自抓总,全面指导和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推进。指导制定《茂名港集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茂名港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度任务安排》,明确党委主要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调党委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集团党委于2024年4月、7月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及下一阶段工作思路。集团党群工作部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经查,各党支部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四是集团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2024年《党建工作考核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考核情况与其绩效挂钩;集团纪委于2023年12月组织开展集团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述责工作,加强监督各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8.针对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不足的问题。一是集团党委印发实施《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等制度,进一步健全集团内部监督机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确贸易业务的决策流程,规范集团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障集团高质量发展。二是成立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商务部,增设业务审批职能,加强集团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并通过增设贸易专班审核,理顺集团贸易工作过程的执行程序,提升对贸易业务运营的监督和管理水平。三是制定实施《中共茂名港集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实施办法》,对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做出相应规定。2023年12月制订实施《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一般贸易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版)》,明确了出现紧急突发重大风险事项的应急处置程序。2024年9月印发实施《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一般贸易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版)》,对开展一般贸易的业务类型、审批流程等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四是集团召开油品贸易与供应链业务风险管理专题会议,明确了由集团商务部进一步加强对油品贸易与供应链业务全流程监督,集团各部门积极配合完善整体风控机制。五是2023年10月制定实施《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大客户管理制度(试行)》,2024年9月印发实施《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大客户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版)》,进一步规范大客户的管理。2024年以来,集团不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相关部门及单位增强贸易业务风险防范意识,树立合规经营理念,进一步规范了贸易业务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9.针对集团党委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工程质量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2024年7月制定实施《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和制度建设。二是2024年7月制定实施《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三是2024年7月印发《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督工作体系。四是集团2024年5月中旬组织召开了关于集团工程质量监管问题现场专题会,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问题,深刻反思,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内容按期按质完成。五是对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项目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针对集团党委对专业人才的培养缺乏长远规划的问题。一是集团党委深入学习市国资委关于人才招聘引进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与市国资委的沟通对接,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积极争取支持与指导。2024年以来,市国资委先后批复了集团年度员工招聘计划、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员工招聘计划和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招聘请示。二是2024年8月已修订实施《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和管理机制。2023年12月已制定实施《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建立后备干部库。2024年以来,已开展了4个管理岗位竞争上岗,10名优秀年轻员工通过竞争上岗方式得到进一步使用。通过轮岗交流方式调整4名中层管理人员。加强人才自主培养,多维度开展人才培训,助力干部职工快速成长成才,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与集团发展需求相适应。三是2024年初集团已完成岗位体系改革,设置管理、技术、技能三大岗位系列,建立起与集团发展相适应、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岗位体系。四是集团已制定实施2024年员工教育培训总计划,深入开展5大类74个专题培训,截至2024年8月上旬,已有330名员工参加线上培训、340人次参加线下培训。五是集团创新机制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发展需要,探索实施定向引入贸易类专才工作。2024年以来,已经引进紧缺的财务管理人才7名,石油化工类人才4名,其他类人才1名,进一步充实集团专业人才,截至2024年7月底,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50%,具有职业资格人员占比48%。与茂名市人才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借助专业人才中介力量,大范围、深层次掌握人才资源信息。六是集团已完成薪酬体系改革,建立科学合理、富有激励性竞争性的薪酬机制,实现人才收入与绩效直接挂钩。

11.针对集团党委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检查督促不到位,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缺乏指导的问题。一是集团党委加强理论学习,深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了《茂名港集团2024年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集团领导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开展调查研究”。目前,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已完成8个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调研。二是集团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考核责任书》,全面考核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考核情况与其绩效挂钩。同时,党群工作部每季度对集团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形成检查通报,指出各党支部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三是集团党委于2024年4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集团2023年党支部建设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研究推动解决支部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集团党委不定期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2024年以来,共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党建工作交流会3次。五是2024年6月党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建政策文件学习;集团党群工作部指导中油王港公司党支部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有关要求完成换届工作。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2.针对集团党委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整改力度不够大、整改进度缓慢、未用制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存在边改边犯等现象的问题。一是集团多次在党委会上传达学习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内容,2024年以来,召开6次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深刻认识巡察、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切实保障巡察整改有力有效推进;集团对存在边改边犯现象的个人作出批评教育处理。二是针对“对茂名港铭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管不到位”问题,集团定期组织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落实整改要求;集团正在重新打造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滨海控股有限公司为全面管理合资公司的管理平台公司,规范参股公司的日常管理;集团已指派专人负责跟进整改事项,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已于2024年4月28日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于2024年7月19日组织各方进行调解,但调解不成;股权变更案件已于2024年6月7日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三是针对“存在三年以上未收回的不良资产”问题,集团于2022年组织修订《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4月正式印发,2023年8月印发《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法律催收工作指引》;业财融合系统一期已全面上线;预付账款属于项目正常支付款项,按合同约定将在最终决算金额中进行抵扣完成;部分应收款正在进行司法流程,还没有审判结果;目前,正按期按进度在员工工资中扣回应收款;无法清理的应收款,按应收款制度完成坏账清理工作,目前,正在与第三方机构沟通出具坏账鉴证报告事宜。四是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和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已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领导小组以及人事档案管理监督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了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已修订完善《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审核流程。2024年6月底已完成中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复核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集中整改,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工作运行更加规范,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为集团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下一步,集团党委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地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省委、市委和市国资委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为奋力谱写集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举一反三,抓好巩固,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盯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三)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决防止和克服制度执行变形走样现象。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持续发力,对已经建立的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正在起草和送审的,持续跟进,加快形成一批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有效制度,构建起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

(四)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统筹推进集团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转型升级、高发展的强大动力,以高质量党建赋能茂名港口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68-3385538;邮政地址:茂名市茂南区站北六路财富广场茂名港集团;电子邮箱:cmmpdqb@163.com。

 


                         中共茂名港集团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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