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交通运输部安质司水运处副处长曹坤率领交通运输部检查组到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现场开展安全质量检查指导工作。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三级调研员高艳辉、四级调研员吴伟江,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武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关于项目建设进度、安全保障和质量控制等相关情况汇报。随后实地查看了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重点对项目安全防护、施工质量控制、预制场、水下炸礁、原油管道吊装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并检查了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内业资料情况。
检查组对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的项目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到位,项目工程实体质量良好,内业资料管理规范,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检查组强调,一是项目各参建单位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必须以更加认真、严格、细致的工作作风抓好质量安全管理。二是要聚焦高目标,保持高标准,要以创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广东省平安工地”等奖项为目标,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深化质量管控,助力项目建设提档升级。三是要继续做好内业资料管理,保证内业资料的时效性,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要求。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经理梁祖钊在会上感谢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指导意见,他表示,将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落实对各参建单位的管理工作,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严抓施工安全、狠抓工程质量、紧抓工程进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障安全工作做到位,保证工程质量的精准把控,确保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序平稳推进,以打造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项目为目标,全力推动项目高质量建设迈上新台阶。(通讯员:张春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