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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项目造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3-24

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项目造陆工程位于博贺新港区莲头岭东部海域,建设内容包括护岸、陆域形成、地基处理。其中护岸长度742m,形成陆域用地面积13.72万m2,占用海域面积14.0796万m2,陆域设计高程为5.0m,地基处理交工面标高4.5m。

中山大学于2015年7月完成编制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项目造陆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于2016年6月以粤海渔函﹝2016﹞368号文出具关于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项目造陆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的函,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于2016年12月以粤海渔函﹝2016﹞872号文出具关于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项目造陆工程用海的批复。工程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9月完成工程建设,同时投入试运行。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护岸、陆域形成、地基处理等,上述工程建设内容为本次验收范围。

2022年1月19日,茂名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茂名市主持召开“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项目造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现将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项目造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欢迎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在公示之日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环境影响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向建设单位提供宝贵意见,公示期限为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668-3385498

通讯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西粤路168号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茂名博贺冷能利用工业园项目造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调查报告正文及附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工作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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