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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就“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化工码头工程”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化工码头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化工码头工程位于博贺港区东防波堤内侧东北角,呈L型布置,为规划的E10~E12油品化工泊位,包括两个5万吨级泊位(E10和E12泊位)和一个1万吨级泊位(E11泊位)。水工建筑物主要为码头及码头后方管廊桥。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510万吨。E10~E12泊位均为顺岸墩式码头,由工作平台和系缆墩组成,工作平台及系缆墩之间由人行钢桥相连,E10泊位码头工作平台长100m,两侧各布置有三个系缆墩,E10泊位通过工作平台直接接到后方的公共管廊。E11泊位工作平台长58m,E12泊位工作平台长192.6m,E11和E12泊位共用位于两泊位之间的三个系缆墩,E11泊位东侧和E12泊位西侧各布置有两个系缆墩,E11、E12泊位通过后方的支管廊与公共管廊相连。E10、E11和E12码头的结构型式均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E10与E11泊位折角位置设置辅助生产平台,其上布置辅助生产用房。生产辅助用房功能为变电所、控制室及应急库,总建筑面积1570.5m2。 项目用海总面积为61.96公顷,水域疏浚量为92.48万m3。工程施工期为24个月,项目总投资67685.11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茂名港长兴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站北路茂名港集团 联系人:岳效功 联系电话:18320686141 电子邮箱:1262039708@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参与调查表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可从本次公示网页链接直接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从本次公示网页链接直接下载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并通过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将公众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初稿后,将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内容,请留意。
茂名港长兴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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