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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上午,茂名港集团举行2016年公司债发行工作启动仪式,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党工委书记赵广辉,茂名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乃英,总裁罗大方、副总裁钟珣,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华南地区首席代表张果、国泰君安证券债务融资部执行董事徐磊、浙商银行广州分行企业金融三部总经理车通达等出席。据悉,为进一步加快博贺新港区和博贺湾新城各重大项目建设,茂名港集团积极探索新融资模式,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
公司债启动仪式
赵广辉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刘乃英在会上汇报了公司发展概况以及相关发债准备工作
各金融机构代表在会上作了发债相关工作的发言
据悉,2015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取消公司债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扩大发行主体范围,将原来限于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的发行范围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大大降低了企业发债门槛。公司债具有发行利率低、周期长、使用灵活的特点,有效降低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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