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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港集团启动10亿元公司债发行工作

2016-3-3

    3月2日上午,茂名港集团举行2016年公司债发行工作启动仪式,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党工委书记赵广辉,茂名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乃英,总裁罗大方、副总裁钟珣,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华南地区首席代表张果、国泰君安证券债务融资部执行董事徐磊、浙商银行广州分行企业金融三部总经理车通达等出席。据悉,为进一步加快博贺新港区和博贺湾新城各重大项目建设,茂名港集团积极探索新融资模式,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 

 

公司债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赵广辉对张果、徐磊、车通达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非常重视博贺新港区和博贺湾新城各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而茂名港集团作为滨海新区建设和投融资的主体,发展潜力巨大,希望各方坚定信心,加强合作,加快推进公司债发行的各项工作,并预祝公司债发行成功。

 

赵广辉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刘乃英在会上汇报了公司发展概况以及相关发债准备工作

 

各金融机构代表在会上作了发债相关工作的发言

 



    刘乃英详细介绍了茂名港集团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各开发项目、发展规划等情况,表示集团公司将紧紧抓住当前的发展机遇,扎实有效地推进公司债的发行。张果、徐磊、车通达高度认可茂名港集团近年来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希望与茂名港集团的合作走得更好更远,并表示将派出最专业的团队来推动茂名港集团公司债发行工作,携手实现互利共赢。各方还就茂名港集团10亿元公司债发行的具体细节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沟通,并就下一步落实具体工作、签订合作协议等事宜进行了对接,并达成共识。

 

    据悉,2015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取消公司债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扩大发行主体范围,将原来限于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的发行范围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大大降低了企业发债门槛。公司债具有发行利率低、周期长、使用灵活的特点,有效降低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茂名港集团紧抓证监会放宽公司债发行条件的契机,积极主动,精心谋划,去年就启动了公司债的发行前期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10亿元公司债发行,不仅解决滨海新区项目建设和公司经营管理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且为公司在资本间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下一步谋划上市奠定基础,也再次开创茂名地区企业融资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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