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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快发展福州港江阴汽车整车进口口岸

2015-3-1

    近日,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江阴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加快发展五条措施的通知》,从加大推介招商、深化闽台对接、优化运营环境、强化金融服务等五个方面,促进福州港江阴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延伸综合产业链,形成规模聚集效应,做大做强。

  为加大推介招商,福建省将对吸引大企业、大项目入驻,由当地部门统筹,给予招商工作经费支持;对认定为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按照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发展 进口汽车 改装维修、汽车技术研发、汽车融资租赁、区外展示交易、汽车文化娱乐等新业态;鼓励整车进口企业建立并拓展分销零售和售后服务渠道,对相关零售和售后服务渠道整合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江阴口岸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江阴口岸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整车进口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共同开拓终端消费市场。

  深化闽台对接方面,将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对属于两岸中转业务的进口汽车适用保税政策。促进两岸汽车生产、改装、贸易、物流企业以及汽贸服务衍生行业的合作对接,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企业在台湾设立非中规车改装保税基地。

  同时,鼓励省属汽车生产企业在江阴口岸开展汽车进出口业务,对相比直接从其他整车口岸进出所增加的物流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带动力强的整车物流企业可研究采取“一企一策”给予倾斜支持。对汽车物流专用设备和设施建设投入给予适当贴息支持。对新增的整车进出口航线,可以在鼓励福州港口生产发展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引航、拖轮和船舶港务费用等加大扶持。

 

 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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