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新闻
港口经营公司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学习活动

2014-12-31

    国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该法对企业各类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各涉及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均做出了明确的法定义务、法定责任、和违法处罚标准的详细规定,规范了企业和员工的各种安全生产资格、行为和政府的监管等法定内容。

 

    港口经营公司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贯彻。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公司总经理陈湘和安全管理负责人黄钢副总参加了茂名市港航管理局举办的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并派安全管理员参加集团举办的新《安全生产法》培训。二是举行中层管理人员专题学习会。通过学习贯彻,达到公司干部人人知新法,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三是新法贯彻学习进生产一线。安全办召集装卸工班班长及电工班班长、机修班班长进行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交流会。安全办廖仕湛经理从新法的立法目的、调整范围等方面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对新法进行深入解释,并结合与公司生产作业息息相关的条款进行了学习。通过公司带部门,部门带班组,班组带班员的方式全面普及新《安全生产法》。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新法的学习力度,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法》宣教墙报、购买发放新《安全生产法》读本到各部门、举行学新法有奖测验,加深员工对新法的认识和了解。

 

    港口经营公司通过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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