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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明确自贸区创新经验推广 第二批自贸区有望近期获批

2014-10-30

    继上海自贸区之后,第二批自贸区有望于近期获得批复。10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对上海自贸区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经验,是我们在这块试验田上试验培育出的种子,要把这些种子在更大范围内播种扩散,尽快开花结果,对试验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自从去年上海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自贸区以来,重庆、广东、天津、福建等地轮番申请自贸区。全国各地申报建设自贸区的热情高涨,尤其在今年各地“两会”时达到高峰,当时有20多个省(区、市)都在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开表示,将对接、准备或申报自贸区列为2014年的工作重点。

  天津有望成北方首个自贸区

  据媒体从权威人士处获悉,第二批地方自贸区的批复进展名单近期将出炉,据了解,除天津外,福建、广东也可能在第二批地方自贸区名单。

  其中,天津自贸区除了保留上海自贸区内可复制的方案外,还会以发挥融资租赁业务功能为重点,增加对内辐射效应,并且,天津自贸区的投资负面清单可能会更少,开放力度将更大,凸显自由贸易港功能。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际合作室主任张建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天津很可能成为北方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带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起到巨大作用,同时围绕国际物流中转业务开展,天津有望重现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风采。

  与此消息呼应的是,国务院本月初正式批准天津港口岸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计划,批准天津港口岸新增对外开放水域1120平方公里,新增码头岸线69.1公里,新建对外开放码头泊位71个。由此天津港口岸开放水域从470平方公里扩大到1590平方公里,码头岸线总长从78.9公里扩大到148公里,批准新建的码头泊位从75个增至146个,开放程度大为增加。

  由于天津港下辖的东疆港区是当前天津市申报自贸区的主要阵地,新华社在10月5日的报道中也称,此番扩大开放将为支持东疆及滨海新区周边加快涉外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同时极大提升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性。

  落子猜想聚焦“专业型”自贸区

  虽然政策层面强调沪自贸区经验的复制推广,但官方也未对新设自贸区有过明确表态,部分地区对此的期望仍然坚挺。

  普遍的观点认为,政策改革也需有竞争而更出效率,市场对新批自贸区一直抱以较高预期。综合各地目前申报准备和市场反响来看,天津、广东、福建、山东等沿海地区在此轮自贸区“落子”猜想中引人关注。

  10月27日深改会议内容发布后,28日相关概念股即早盘飙升,天津板块涨逾2%,粤港澳涨逾1%,福建板块涨近1%,部分个股涨停。

  行业人士称,“据了解有的地方已经到了最后一关了,但即便没有宣布,很多东西都已经在做了”,比如天津做的国际航运,包括融资租赁业务,之前国家已经给了政策,即便是将来给了自贸区,还是专注做这些。  “新的自贸区必须要有特色,也就是说综合性的自贸区只会有上海这一家,所以其他地方拿了自贸区,跟上海的意义还是不一样的,他们就是做‘专业型’的自贸区。”

  如福建申报的海西自贸区定位于海峡两岸的交流合作,山东申报的中韩自贸区侧重双边贸易合作等,均成为此轮自贸区猜想中的高频词。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研究员姚为群认为,最后都要中央权衡了各个地区特色才能够决定,但这一切都基于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基础之上。

  上海经验复制推广提速

  在今年5月23~24日考察上海自贸区时,习近平首次提出“良种说”。他强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块大试验田,要播下良种,精心耕作,精心管护,期待有好收成,并且把培育良种的经验推广开来。

  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一周年之际,这些种子,被归纳总结为四大制度创新成果——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平稳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基本确立;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基本形成。在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上,上海自贸区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来自上海官方的多个消息透露,今年上海自贸区将会推出36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还有一批改革创新事项正在加快实践。7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也透露,今年第四季度上海自贸区将批量推出立足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

  对于这些经验的推广范围,则将根据情况一部分在全国推广,有的则是在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内推开。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赵红军认为,沪自贸区设立之初中央就曾清楚地界定,可复制、可推广,这体现了我们的对外开放与过去不同,过去是给定一个政策在一个地方搞,现在的政策在上海试点,马上会在全国推开。

  “而且我们的开放不仅是在沿海地区,内陆开放如重庆、云南、新疆的边境贸易也就可以借鉴上海的海关管理、商检管理、商务注册登记、金融服务贸易创新等举措,都可以推广。”赵红军说。

  自贸区“不能随意复制和效仿”

  今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就曾提出要对上海自贸区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

  关于时间表和路线图,9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正在做好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总结评估和推广工作。将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形成相关体制机制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研究关于自贸区建设工作的下一步安排。

  不过,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王雪坤在9月23日召开的“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自贸区是国务院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上海市制定的,具有特殊的试点的性质,其他地方未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能复制和效仿。

  从目前透露出的消息来看,其他自贸区依然与上海自贸区有着不同的定位,也更强调区域项目特色。

  在10月25日的“第二届申江论坛”上,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兆杰也直接向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提问,上海自贸区一直强调要做“苗圃”而不是“盆景”,那么新的自贸区与上海自贸区在试验过程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是什么关系?

  周汉民说,改革需要一波波往前推进,所以需要其他自贸区的出现,但其他自贸区主要注重单一功能。比如福建的海西经济区,比如前海的金融创新。从区域性的角度,“前海主要针对港澳,福建针对台湾,天津更大程度上会在一路一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上。”而综合性的改革任务,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任,则还是主要交给上海自贸区。

     相关资料:

  名词解释: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又称为对外贸易区或免税贸易区,是在关境以外划出的,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免征关税,并且允许港内或区内进行商品的自由储存、展览、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以促进地区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的一个区域。一般建立在一个港口的港区或邻近港口的地区,它实际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

  目前申报自贸区的部分地区名单

  天津

  2013年9月,天津自贸区申报方案初步成形,今年初正式上报国务院。据报道,本月初国务院正式批准天津港口岸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计划。

  广东

  2013年9月,广东省牵头广东自贸区申报事宜。今年4月,广东省政府证实正在积极打包申报自由贸易园区。

  福建

  去年12月底,福建省委提出建设福建自贸区。日前的公开报道中,厦门、福州、平潭打包申报福建自贸区的提法开始流传。但官方一直未有明确表述。

  四川

  今年1月份,四川省地方“两会”期间,四川省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自贸区。2014年3月,四川省确认申报成都自贸区。

  重庆

  2013年8月,媒体称重庆正在申请自由贸易园区,当年9月,重庆市长黄奇帆称,重庆申报的自贸区有别于上海,立足货物贸易。

  上海自贸区新注册企业数据

  截至今年9月29日,区内注册企业总数已达11516家,其中挂牌以来新注册企业6423家。

  来源:中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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