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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加快航运中心建设 2025年港口吞吐能力剑指5亿吨和千万标箱

2014-10-22

    10月21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港口吞吐能力达5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1000万标箱,全面建成“六大基地、三大枢纽、一个中心”。

  《意见》提出,近年来,武汉市依托“九省通衢”的自然禀赋和武汉新港的建设发展,在交通区位、港口航线规模、船舶制造、科教人才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在航运产业集群发展、市场主体建设、航运核心要素及关联服务功能完善等方面,与建设武汉航运中心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意见》指出,加快建设武汉航运中心,是贯彻落实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带动长江流域经济全面、协调、联动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推进武汉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加快打造中部崛起经济增长极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武汉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加速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助推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必然要求。

  《意见》明确,力争到2025年,港口吞吐能力达到5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1000万标箱,全面建成“六大基地、三大枢纽、一个中心”。 

  “六大基地”指:长江中游最大的集装箱运输基地、中部地区最大的船舶制造基地、航运综合服务基地、面向海内外的综合性物流及贸易基地、全国领先的航运科研和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长江全流域航运市场联动发展的信息服务基地。

  “三大枢纽”指:可供长江干线航道万吨级船舶常年通航,干支直达省域水运网络体系和省际通航枢纽;以水路运输为基础,以规模化、专业化港口设施、快捷通畅的铁水公空集疏运网络和高效便捷多式联运服务体系为支撑,形成中部地区最大的物质集散枢纽;以现代港口与航运业为依托,以临港新城和港口产业园为支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度集聚的港口经济枢纽。

  “一个中心”指:立足长江中游,辐射我国中西部地区,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形成港口基础设施完善、港航要素高度聚集、港口航运和相关产业发达,具有较强区域辐射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的武汉航运中心。

  《意见》还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港口功能布局,合理规划新城区港区功能及布局,提升中心城区港口现代航运服务功能,完善口岸功能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航道通航能力,争取国家支持,积极推进武汉至安庆断6米水深航道建设,加大配套资金投入。

  二是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加快集疏运网络建设,解决疏港道路“最后一公里”及重要衔接节点问题;构建多式联运体系,提升航线服务水平,建设陆地港,运行铁水联运项目,稳步推进空水联运;大力发展临港物流。

  三是构建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立航运服务平台,建设阳逻港综保区、武汉航运交易所、航运公共信息平台。促进航运金融业发展,加大对航运金融业务的投入;扩大航运科教优势。

  四是加快形成临港产业集群。建设航运产业“特区”,形成航运服务中心区;促进船舶工业加速发展,优化布局规划,加快发展配套产业;支持临港产业集群式发展。

  五是做大做强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大型港航企业集团,形成长江流域有影响力的市场主体;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港口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此外,为保障武汉航运中心建设顺利推进,《意见》提出,成立武汉市航运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设立武汉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层面在航道建设与维护、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综保区建设等方面支持,深化与上海、重庆上、下游两大航运中心合作,提升武汉航运中心的功能地位和市场竞争力。

    来源:中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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